工伤劳动仲裁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
工伤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是45天内下判决。
1.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,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,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15日内结束。
2.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,需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,可以延期并书面公告当事人,但延长期限不能超越15日。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,当事人有权就该劳动争议事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2、劳动仲裁开庭到判决的步骤
找法网提醒,劳动仲裁从开庭到判决的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:
1.仲裁庭会受理劳动者的仲裁申请,并在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,同时送达当事人。若决定受理,劳动者需在接到公告后3日内到仲裁委领取《案件受理公告书》,并办理受理手续。
2.仲裁庭会安排开庭,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进行陈述、举证、质证和辩论。庭审结束后,仲裁庭会依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。
3.裁决书会在法按期限内(一般为四15日内,复杂案件可延期15日)作出,并送达双方当事人。若对裁决结果不服,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工伤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
申请工伤劳动仲裁时,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1.需要填写《仲裁申请书》,并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,一式三份,分别由申请人、委托代理人和仲裁委留存。
2.需要提供身份证明,包含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劳动者)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等(用人单位)。
3.还需提交可以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,如劳动合同、解除或终止合同公告书、薪资单、社会保险交费证明等。